打造“无事不扰”营商环境,去年9月,重庆实施了全面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省级政府规章——《重庆市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办法》。重庆市司法局消息,截至目前,全市涉企行政检查频次减少40%以上。
依据《重庆市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办法》,重庆市全面清理行政检查主体资格,明确具有合法涉企行政检查主体资格的单位共3508个、执法人员54186名,严禁不具备行政检查实施主体资格的任何组织和个人擅自开展涉企行政检查,从源头界定“谁能查、谁不能查”的边界。同时,创设“两码互核”:执法人员扫“企业码”即可获取企业基本信息、信用等级等,便于提高效率;执法人员则要出示“执法码”,以便企业扫码查验检查人员身份、所属部门、授权范围和执法资格等信息。
为确保法定职权无遗漏、事项内容无重复,重庆市司法局还牵头组织43个市级执法部门,制定覆盖三级的涉企检查事项清单,形成涉企行政检查事项清单608项,并向全社会公开。
为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重庆市还持续推进“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构建15个“综合查一次”应用场景;大力推行“信用+执法”监管模式,将7000余万条公共信用数据全部纳入信用监管平台,对企业进行精准画像和差异化监管;制定45个行业领域的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梳理柔性执法事项清单,增强市场主体的获得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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