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皇岗口岸将于10月12日启用,食物环境卫生署(食环署)食物安全中心(食安中心今日再次提醒市民,无论从任何口岸返港,都切勿非法携带未经彻底煮熟的野味、肉类、家禽和蛋类等受规管食物入境。
根据《进口野味、肉类、家禽及蛋类规例》(第132AK章),所有进口野味、肉类、家禽及蛋类,无论是自用与否,必须附有由来源地有关当局签发的卫生证明书或食环署的书面准许。任何人从内地携带上述受规管食物进入香港,均须随货提供由内地海关部门签发的卫生证明书,违例者一经定罪,最高可被罚款五万元及监禁六个月。在2025年,食安中心共对2 148宗个案提出检控,当中包括判处监禁的个案。
食安中心发言人说:「市民经任何入境口岸非法携带受规管食物进入本港,除了会被检控外,亦需留意这些食物在旅途中或可能因不适当贮存(例如不当温度或不洁包装)而滋生致病细菌,增加食物安全和个人健康的风险。」食安中心呼吁市民切勿非法携带受规管食物返港,以免负上刑事责任和影响健康。
发言人强调,任何未经彻底煮熟的野味、肉类、家禽和蛋类,无论以任何形式包装(包括真空、锡纸等),皆受法例规管。由于经汆水处理的肉类并非彻底煮熟,因此亦不可携带返港。食安中心会安排经特别训练作侦察肉类的检疫侦缉犬,于各陆路边境管制站协助执法人员执勤,以加强堵截成效。
食安中心一直致力保障本港的食物安全,并会在各个边境管制站采取跨部门行动持续打击违法行为,以及加强宣传教育。
来源:中国渎职调查报
编辑:河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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