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渎职调查报讯:廉政公署早前接获贪污投诉,经调查后揭发一名资产管理公司东主,透过多间公司及多名人士清洗犯罪得益共逾6,400万元。被告今日(7月23日)在区域法院被判入狱六年九个月。
肖锐,37岁,Augustine Holdings Limited (AHL)东主之一,早前经审讯后被裁定四项处理已知道或相信为代表从可公诉罪行的得益的财产罪名(俗称「洗黑钱」)成立,违反《有组织及严重罪行条例》第25(1)条。他亦另被裁定一项使用虚假文书的副本罪名成立,违反《刑事罪行条例》第74条。
暂委法官钟伟强判刑时斥责被告多次参与跨境「洗黑钱」活动,涉案金额庞大,犯案时间长而且次数频繁,令本港形象受损,案情极为严重;被告使用虚假文书申请来港亦属严重欺诈行为。法庭必须判处被告具阻吓性的刑罚。
廉署早前已向法院申请充公被告在本案涉及的犯罪得益,相关聆讯订于10月7日进行。
案情透露,被告于案发期间与他人共同成立资产管理公司AHL及三间附属公司,并于2014年3月至2023年11月期间,经由最少12间公司及12名人士,将38笔共逾6,400万元的款项,存入被告的个人银行户口,该等公司与AHL及其附属公司均没有业务往来,而该12名人士亦非其客户。
被告又于2013年以虚假银行存款证明书的副本及虚假存折的副本向入境事务处申报资产,以申请当时的「资本投资者入境计划」来香港居留。
控方今日由高级检控官戚雅琳代表出庭,并由廉署人员吴卓谦协助。
来源:中国渎职调查报
编辑:河图
文章版权属于原作者所有,本报原创稿件如转载请注明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