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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一公司董事使用假护照开银行账户 被裁定罪名成立

发布者:中国渎职调查报 日期:2026-04-26 点击数:

中国渎职调查报香港讯(记者 王鑫)近日,一名公司董事因使用假护照开设银行账户一案,被香港廉政公署移送起诉,并于424日在香港区域法院被裁定以欺骗手段获取服务等罪名成立。

据悉,被告方思远,38岁,经过庭审后被裁定四项罪名成立,具体包括两项以欺骗手段获取服务罪,违反香港《盗窃罪条例》第18A(1)条;以及两项持有虚假或伪造旅行证件罪,违反香港《入境条例》第42(2)(c)(i)条。

暂委法官高伟雄将该案押后至515日宣判,宣判前,被告将被关押在香港惩教署接受看管。

案件详情显示,被告方思远分别于202011月及20219月,先后约见两家银行的工作人员,申请开立个人银行账户。期间,他谎称自己名为Fong Tim,向银行工作人员出示了一本墨西哥护照,并在开户申请文件上签字确认,声称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无误。凭借上述欺骗行为,被告不诚实地获取了这两家银行的服务,成功开立了8个个人银行账户。

此外,被告还被裁定持有两本虚假或伪造的旅行证件,即上述用于开户的墨西哥护照,以及一本加拿大护照。经查,这两本假护照上登记的姓名、出生日期,与被告本人持有的其他合法身份证明文件上的信息完全不符。

案件调查期间,涉案的两家银行已向香港廉政公署提供了全面的协助,配合案件侦办工作。

编辑:河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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