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渣打银行职员私收每户5百元开户协助费遭廉署起诉今开庭

发布者: 中国渎职调查报 日期:2026-02-20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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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2月20日廉政公署落案起诉一名时任银行职员涉嫌收取中介人贿款,以协助对方转介的客户开立银行户口,每个成功开设的户口收贿500人民币。案件今早(2月20日)在东区裁判法院提讯。

潘秀珍,30岁,渣打银行(香港)有限公司(渣打银行)前客户经理,被控一项串谋使代理人接受利益罪名,违反《防止贿赂条例》第9(1)(a)条及《刑事罪行条例》第159A条。

被告今日出庭应讯时没有答辩,案件押后至4月17日再讯,她获准继续保释。

被告于案发时在渣打银行中环一间分行工作,职责包括协助新客户开立银行户口。

控罪指被告涉嫌于2023年11月至2024年4月期间,从一名中介人接受贿款,以协助由对方转介的客户开立渣打银行的户口,每个成功开设的户口涉收贿500人民币。

廉署早前接获贪污投诉遂展开调查,发现被告涉嫌于案发期间协助16名由该中介人转介的客户成功开立银行户口,并收取贿款共8,000人民币。

渣打银行在廉署调查案件期间提供全面协助。

控方今日由廉署人员郑志伟代表出庭。

责编:河图   来源:香港廉政公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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